普通法vs大陆法(普通法系与大陆法系的联系)
1、1 民法法系是以19世纪初法国民法典为传统发展起来的,包括欧洲大陆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体系,也称为大陆法系或成文法系2 普通法法系源自英国中世纪的普通法,涉及英美等国家和地区,强调法官通过先例来办案,并广泛吸收多种法律原则和思想3 两大法系在立法权归属和法源上有明显差异民法法系认为。
2、1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对应2大陆法系是以罗马法为基础建立起来的,以法国德国法为代表,其标志就是六法体系的建立其中最重要的最能体现大陆法系特点的就是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所以又叫民法法系罗马法系由于大陆法系的主要表现形式是法典形式六法体系,也叫法典法系3英美法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