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法大陆法(普通法和大陆法的区别)
大陆法系,亦称民法法系,起源于罗马法,主要分布在欧洲大陆,包括法国德国以及前法西荷葡殖民地国家如日本泰国和土耳其其特点是基于法典,制定法为主要法律渊源,判例在一般情况下非正式法律渊源,仅限于行政案件普通法系,又称英美法系或海洋法系 起源于英国,随后扩展至英国殖民地如美国;香港普通法与内地大陆法之间存在显著的区别,这些区别主要体现在法律渊源法律体系法律解释以及司法实践等方面一法律渊源的不同 香港普通法的法律渊源主要是英国普通法,并经过长期的历史发展形成了自己的特色香港的法律制度深受英国法律文化的影响,保留了英国普通法的传统而内地大陆法则主要继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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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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